手術室凈化系統屏蔽設施安裝規定
手術室屏蔽設施
13.1 一般規定
13.1.1 屏蔽設施的施工安裝應制定屏蔽體施工方案,嚴格審查圖紙。
13.1.2 屏蔽材料選擇、屏蔽體(墻體則包括觀察窗)厚度、屏蔽體結構應嚴格符合設計要求。
13.2 屏蔽體
13.2.1 當電磁屏蔽采用混凝土時,其密度不得低于設計要求,并不小于2.35t/m3,骨料宜用重晶石(硫酸鋇),厚度不得小于設計要求。
13.2.2 應制定選配混凝土并保證其達到密度大于等于2.35t/ m3的措施、混凝土養護過程中產生的溫度與外界溫度之差不超過20°C的措施和澆搗、養護施工縫處理措施,并應制定墻體和屋頂模板支護方案。
13.2.3 當所用混凝土不具備2. 35t/m3的密度而具有實際密度值y0,應增加屏蔽層原設計厚度δ0,實際所需混凝土厚度δ 按下式校正:
13.2.4 現澆混凝土模版應平整光滑,并應以實心圓鋼用對翹螺栓固定,控制厚度。
13.2.5 混凝土應一次性連續澆注,根據氣象信息,選擇適合大體積混凝土施工的周期。混凝土應分層搗實,每層控制在 300mm?500mm,澆注振搗必須均勻密實。
13.2.6 應制作屏蔽體試塊進行密度、強度等檢測,檢測結果應符合設計要求。
13.2.7 在輻射源與防護門之間加設的屏蔽體(防護內墻)所形成的防護通路,其寬度與高度應滿足可以過人過物為原則,不宜超過0. 9m,不應超過1. 4m。
13.3 屏蔽室
13.3.1 可拆卸式電磁屏蔽室的壁板、頂板和底板宜選用 1. 5mm厚鋼板,或0.3mm?0.5mm厚銅板、鋁板或不銹鋼板。 屏蔽模塊板相互連接處應安裝連續的導電襯墊。施工直接安在圍護結構地面上的底板時,底板與地面之間應鋪2mm?3mm厚的電絕緣和能隔水汽的墊層。安裝過程中不得在底板上灑水。
13.3.2 焊接式電磁屏蔽室的壁板和頂板宜選用2mm厚鋼板,底板宜選用2.5mm?3mm厚鋼板。選用銅板、鋁板或不銹鋼板時,均宜選用0. 3mm?0. 5mm厚的薄板。焊接時嚴禁燒穿屏蔽壁板,不得使壁板變形。當在屏蔽壁板表面粘貼鐵氧體等吸波材料時,必須把表面焊縫打磨平整。
13.3.3 磁共振電磁屏蔽室使用的金屬材料宜為銅、鋁或不銹鋼等非導磁材料,不得使用磁性材料。模塊板間連接處的襯墊,應有良好的導電性能,宜選用經鍍銅處理的不銹鋼絲網加工成型。底板安裝應符合本規范第13.3.1條的要求,應用錫焊將銅網或不銹鋼網焊接在主體結構上。
13.4 管線、門洞和其他要求
13.4.1 進入控制室或輔助房屋的電纜管線宜沿房屋四周的地溝內鋪設,并應以“U”或“Z”字迷路形式穿越屏蔽體。
13.4.2 工程預留管線、孔洞,在澆注混凝土前應確認無遺漏。
13.4.3 應在離輻射源和工作人員位置盡可能遠的部位的屏蔽體上開洞和穿線管。屏蔽體內的空管道必須拐彎進行。
13.4.4 安裝設備時不應削弱、破壞接頭、螺栓、管道或線管的屏蔽性能。如果屏蔽性能受到削弱,應增加屏蔽補償。
13.4.5 變頻系統設備與線路應屏蔽,不得穿越不允許采用變頻技術的空間。
13.4.6 一切門洞上的防護門應設有輻射源控制系統與防護門的連鎖裝置,確保鎖上門才能開機,開機后門不能從外開啟。
13.4.7 所有屏蔽房間的吊頂和所有金屬物體必須采用非磁性材料。地板中的鐵磁性物質含量不得超過25kg/m3,并應均勻分布。
13.5 分項驗收
13.5.1 屏蔽設施分項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在施工前即制定分項驗收方案。
2 應在設施運行的實際條件下作出屏蔽防護效果評價,再作出驗收結論。
13.5.2 屏蔽設施的分項驗收應包括以下主控項目:
1 檢査屏蔽體試塊的重度、強度及坍落度等檢測數據,結果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試塊與檢測記錄、報告。
檢驗數量:全部。
2 屏蔽體施工過程中,屏蔽體上的電子測溫點布置與測量結果應符合要求。
檢驗方法:核查記錄。
檢驗數量:全部。
3 屏蔽體不得有裂縫和疏松等缺陷,不得有垂直施工縫,施工縫應設“凸”形接口 。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驗數量:全部。
4 管線、設備安裝應對屏蔽體性能無影響。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核查有無屏蔽補償措施。
檢驗數量:全部。
5 安裝后的屏蔽室屏蔽效能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電磁屏蔽室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SJ/T 31470和設計的要求。
檢驗方法:應按現行國家標準《高性能屏蔽室屏蔽效能的測試方法》GB 12190執行。
檢驗數量:全部。